2008年奥运会的市场开发绩效超过预期。目前,参与赞助的各类企业,已经超过50家。如何提高奥运的赞助效益,不仅是赞助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研究的课题。道理很简单,如果奥运赞助企业商业回报率低,或没有回报,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奥运赞助的魅力在于:利用全球瞩目的奥运机会,让产品与奥运及相关事件结合在一起,让产品成为公共宣传的焦点,创造销售奇迹。
但是企业也必须对奥运赞助的风险性有清醒认识,奥运赞助和效益之间不能画等号。赞助奥运会可以算得上目前世界上最昂贵的赞助。那种认为赢得奥运会的赞助商资格就意味着掌握了打开金库大门的钥匙,显然是不现实的。任何对奥运营销的误解,都可能使赞助奥运会成为一场得不偿失的“烧钱运动”。此外,后续推广费用更高,通常是入门费的3—5倍。如果营销预算不足,企业无法有效利用所购买的赞助权,就有可能失去真正的营销机会。
奥运赞助对产品或技术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不能适时推出新产品,新产品不能在技术服务上领先,即使知名度很高,也会很快被消费者遗忘。而一旦产品或技术、服务出现闪失,就会借奥运会这个平台加倍放大传播速度和范围,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这是赞助商必须正视的风险。
奥运营销需要紧紧围绕着如何提升品牌和竞争力这一核心任务,不断地激活“赞助”,力争通过精美的创意,把用重金取得的奥运赞助权益落实在企业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增值上。由于国际奥委会对奥运赞助设置了种种限制,如禁止奥运赛场上有任何广告,禁止直接冠名赞助,这使得赞助商只能通过二度策划来主动行使和充分发挥赞助的权益,使之产生最大效益。可见,只有掌握奥运赞助的精髓,在赞助的战略、策划、创意和操作等方面精益求精,这样才能在众多的奥运赞助商中脱颖而出。
奥运赞助很难立竿见影。不要期望通过一次或两次活动,就能迅速实现销售量的迅速提升。奥运营销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持之以恒的精神和富有远见的战略,坚持连续性和节奏性相结合的原则,在整个奥运周期内,做到连绵不断,波浪式前进,这样才能形成气候,取得良好的沟通效果。
奥运营销所开展的活动应是寓经济效益于社会效益之中,通过大规模的群众性公益活动来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并获得商机。让更多的人感触奥运会跳动的脉搏,这既是国际奥委会的一贯宗旨,也应是赞助商的追求。
奥运赞助企业应做好知识产权的开发,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还应提高维权意识,大力维护自身的赞助权益,坚决和形形色色不劳而获的“隐形营销”等侵权现象做斗争。